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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虚假购销合同骗走粮食58万公斤

北京通州区审结一起“坑农”大案
1999-02-09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任海涛 通讯员 陈燕平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依靠合同诈骗农民粮食的“坑农”大案。该案中,通州农民共被骗走粮食58万公斤,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均为通州区近年来所少见。

1997年10月15日,北京市富诺迪贸易集团的业务人员高岩、王国顺、董贵来、汪兵、徐晓菁、冯辉(另案处理)等以富诺迪贸易集团的名义与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附马庄村和史村签订了购销大米的合同。同年10月至12月间,冯辉等人先后以每公斤大米2.5元的价格,从附马庄村和史村拉走大米37.85万公斤,应付款94.875万元,实付款11万元,后以每公斤不足2元的不等价卖给北京市玉泉营粮油批发市场个体粮贩,实际诈骗金额83.875万元。

1997年11月17日,冯辉等人伙同马扬彪以同样手段,由马扬彪代表承德市广源经贸公司与马驹桥镇小周易村以每公斤2.34元的价格签订购销大米20万公斤的合同。后将其中17万公斤的大米运往玉泉营低价销赃,另3万公斤由马扬彪运往承德市销赃,除给村农民“定金”5万元外,实际诈骗41.8万元。

北京市通州人民法院现已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7至10年。同时追缴赃款近8万元发还给受骗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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